中国2026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其对维吾尔等民族命运的影响

突厥斯坦时报,2026313 – 伊斯坦布尔: 中国政府在2026年3月于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正式通过并开始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1]。尽管这部法律在术语上用了“团结”和“进步”进行粉饰,但实际上,它是中国完全放弃维持了几十年的多民族国家模式,并将强制同化转变为国家基本法律义务的明显表现 [2]。正如国际观察家和人权组织警告的那样,这部新法律是将维吾尔、西藏和蒙古等被殖民民族作为民族实体进行消灭,并将其吞噬进单一民族共同体计划的最高法律体现 [3]

这部法律的根本意识形态基础可以追溯到习近平时代提出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如果说以前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少数民族的独特性,并给予了名义上的自治权,那么现在的目标则是剥离所有民族的民族差异,强迫他们接受单一的“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身份 [4]。中国政府现在不再将民族身份视为文化财富,而是将其视为威胁国家统一的因素,并将这种同化活动扩展到了民族地区的所有领域 [5]

这部新法律最危险的地方在于,它将政治口号转变为每个公民必须无条件服从的国家法律义务。法律第六条规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国家身份绝对高于任何个人民族身份 [6]。在这一法律框架下,维吾尔人为保护自己的文化、历史或民族自豪感而进行的任何表达,都将直接被视为对国家统一的叛乱和分裂犯罪,并受到惩罚。

这部同化法关于教育和语言领域的规定,对少数民族的母语造成了致命打击。根据第十五条,普通话(汉语)被确定为教育和社会生活中唯一的、主要的、强制性的语言,并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阻碍学习和使用汉语 [7]。至此,此前国家宪法中承诺的“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实际上已被废除,双语教育名义下的虚假面具也被撕毁 [8]

对于维吾尔人来说,这一语言政策在现实中的执行极其残酷。由于从幼儿园开始所有课程就完全用汉语授课,维吾尔儿童正被永久剥夺用母语思考、学习和成为文化传承者的机会 [9]。多年来一直持续的仅在汉语学校教学的系统(民考汉模式),现在正被强加给整个新一代,确保他们成长为一代疏远自身文化、脱离母语、只了解以中国为中心的历史的汉化一代 [10]

改变民族地区的社会结构是新法律的另一个重要策略。法律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明确提出要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环境和居住区 [11]。中国政府利用这一条款,通过拆分和瓦解民族聚居区,强行将汉文化符号引入当地社区,企图从根本上破坏维吾尔社会的纯洁性和社区文化 [12]

这种社会和人口工程(Social Engineering)实际上是系统性同化的核心。国家的目的是以“转移就业”为借口,将维吾尔人分散安置到中国内陆省份,同时通过优惠政策将大量汉族移民安置在维吾尔地区 [13]。结果,维吾尔人不仅将失去在其祖籍地作为主要人口的地位,还将逐渐在汉族大多数的海中被溶解和消灭。

该法律在宗教信仰领域也建立了公开的国家控制。法律第四十六条严格规定,所有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活动场所必须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坚持宗教“中国化”(Sinicization)方向,使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4]。通过这一条款,宗教已被转变为向中国共产党表示忠诚的政治工具,纯粹的宗教信仰已被驱逐到法律之外 [15]

对于维吾尔等穆斯林民族来说,众所周知,这一政策体现在从拆除清真寺圆顶和宣礼塔以改为中国风格,到将封斋和礼拜等最简单的宗教活动定为犯罪等邪恶镇压中 [16]。新法律为这些破坏性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旨在通过将伊斯兰教纳入中国民族习俗的模具,从根本上扫除维吾尔人的宗教身份 [17]

国家安全与民族身份的挂钩是该法律的另一个最重要特征。新法律第五十二条规定,将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加强对民族领域“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处理机制 [18]。这实际上为将任何维护民族身份的要求直接视为“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开辟了法律道路,并将把人关进集中营和监狱的行为作为“合法的维护国家安全行动”向国际社会展示 [19]

该法律还将推动高科技监控系统的加强。法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互联网运营商和技术公司清除“破坏民族团结”信息的义务 [20]。通过这一规定,国家利用基因(DNA)采集、人脸识别摄像头和人工智能(AI)技术全面监控维吾尔人一举一动的系统将得到更严格的实施 [21]。普通网民在网上撰写的关于自身文化的信息也面临着成为政治犯罪证据的风险。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部法律的影响不仅限于中国境内,还会给海外维吾尔移民带来严重的挑战。法律第十条明确规定,将反对境外势力对中国民族、宗教和人权政策的所谓“抹黑”和“施压”行为,并拒绝国际干预民族政策 [22]。这一条款将被用于将海外维吾尔人权组织和活动人士的报告及国际抗议定性为“威胁”。

对海外维吾尔人最直接和公开的威胁反映在法律第六十三条中,该条明确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破坏国家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3]。通过这一条款,中国政府将其“跨国镇压”(Transnational Repression)政策完全合法化,赋予自己惩罚世界上任何地方批评其政策的维吾尔人的权力,并将其转化为法律武器 [24]

这部法律草案的实施将给海外维吾尔人的生存和表达自由带来沉重的心理和现实压力。中国政府将以此法律为基础,进一步强化劫持海外维吾尔人在国内的亲属作为人质、通过微信(WeChat)等网络手段威胁他们噤声,并在国际社会传播被迫拍摄的虚假视频供词等行为 [25]。这是一种旨在在全球范围内窒息自由世界中维吾尔声音的系统性恶意。

总之,中国2026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绝非一部和平与权利平等的法律,而是一部为了将维吾尔等受殖民民族连同其语言、宗教、社会结构和民族意识一起消灭而制定的系统性种族灭绝和强制同化手册 [26]。这部法律不仅威胁到中国境内各民族的生存,还通过跨国镇压条款对全世界维吾尔人的生命安全和人权构成严重威胁,应当引起国际社会的紧急关注。